一、失控票
(一)什么是失控票
失控票,顾名思义,就是失去控制的发票,是指在与全国失控、作废发票库比对中发现属于失控发票的抵扣联。
(二)失控票产生的原因
1.未按时报税;
2.企业走逃;
3.丢失空白**发票。
(三)失控票的税收处理
1.销货方已申报纳税
根据规定,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
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2.销货方未申报纳税
若销货方未报税或未申报纳税,按照现有政策,购买方取得的失控发票不得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
(四)企业如何防范“失控发票”
1、要注意考察客户,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诚信状况。
2、注意发票验证,特别是货物所在地和发票所在地必须要一致。
3、控制付款时间,可以采取分期付款,但不能用现金支付,防止被骗,造成损失。
4、要多和税务机关沟通和打消侥幸心理,以防不必要的麻烦。
二、滞留票
(一)什么是滞留票
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已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
(二)滞留票产生的原因
1.发票丢失未认证。管理不善造成发票流失或邮寄过程中丢失。
2.销货方拒绝提供发票。通常情况是由于购货方久拖不付相关购货款,销货方以此种方式追讨款项。若发票开具后180天购货方依然未收到发票,则形成滞留票。
3.两头不入账偷逃税款。部分纳税人隐瞒销售收入,对于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予抵扣进项,造成滞留票的形成。
4.收票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没有资格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如营改增之前的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等。
(三)滞留票的税收处理
1.发票丢失未认证
若超过180天未认证,则形成滞留票,无法抵扣相应进项税额,企业可以根据留存的发票联或销货方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进行所得税前成本费用的扣除。
2.销货方拒绝提供发票
若发票开具后180天购货方依然未收到发票,则无法抵扣相应进项税额,相应的成本亦无法进行扣除。
3.两头不入账偷逃税款
通常情况下滞留票信息极易取得,税务机关通过抄报税数据与认证数据比对即可发现。
若发现利用滞留票两头不入账进行偷税的情形,除了补缴相应的增值税税款、所得税税款、滞纳金,查补罚款以外,还有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4.收票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没有资格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企业
对于购买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非增值税纳税人的情形,购货方取得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相应的成费用本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另外,普通发票也有可能存在滞留的情形。虽然普通发票没有抄税报税信息,普通发票的滞留信息难以取得,但随着总局的《商品和服务分类与代码》的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等据以计算抵扣的滞留票信息的取得将不费吹灰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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